协议具体如下:1,甲方承诺在协议签订日期起,三个月内操了丙方,既乙方的老婆。
2,乙方在约定的三个月内为甲方提供丙方的基本信息(包括微信号、QQ号、手机号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及出行、穿着等情况),同时乙方为甲方提供便利。
3,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为乙方提供甲方的进展情况,同时在搞定丙方后为乙方提供搞丙方的视频、语音、图片及聊天记录等信息。
4,乙方不得在约定时间内干扰甲方的正常行动,只能为甲方正常行动提供便利,如果甲方利用迷药等非正常手段,乙方有权终止协议5,甲乙双方保守约定的秘密,双方觉不得向丙方泄露。
6,约定时间到期后,如果甲方没有成功(成功的标准就是甲方搞了丙方,以视频、图片为准),甲乙双方协议终止。
7,约定时间内,甲方成功搞定丙方,协议时间顺延,同时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甲方所有,但是不得伤害丙方。
8,《献妻协议》加上一条保密条款,甲乙双方都不得泄露隐私信息及协议内容三个月?三个月搞定我老婆?那个内心骄傲无比的女强人?这是看不起我老婆还是看不起我?我的心里一连串的问号。
不是我信不过面具哥,而是这份协议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浓浓的,不能说是自信,而是自负了。
我也是个男人,我也有骄傲,有骨气,我被这份协议深深的刺激到了内心的自尊,于是我二话不说,接过笔刷刷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面具哥看我这个样子,不动声色的轻笑了一声,而后加了第九条,三个月内,如果甲方末完成协议之内容,赔偿乙方50万元。